首页/办事大厅/事业单位用户服务/证书补领/受理范围及条件
受理范围及条件
发布日期:2017年12月01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来源:市法人办

  一、适用范围

  本指南适用于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补(换)领的申请与办理。

  二、办事条件

  (一)申请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补(换)领应当具备的条件: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遗失或者毁损。

  (二)准予补(换)领的条件:符合上述条件,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、符合法律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