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事业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(第一百期)
(2025年4月11日)
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七十站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
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七十站依据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,经举办单位同意,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,现已成立清算组。请债权人自2025年4月11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。
特此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