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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行政许可指导案例
发布日期:2025年02月05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来源:

  行政机关:天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(以下简称“市登记局”)

  当事人:天津XX医院(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法人

  一、案例名称

  案件名称:天津XX医院办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

  基本案由:天津XX医院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

  案件分类:行政许可

  二、简要案情

  XXXX月,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通知,决定XXX任天津XX医院院长,免去XX天津XX医院院长职务。XXXX月,该医院向市登记局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。

  XXXX日,该医院通过“天津事业单位在线”网站,登录中央编办网上赋码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。在线填报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材料。市登记局对该医院在线提交的申请材料逐项审核,对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,一次性告知医院联系人。XXXX日,市登记局核准通过了天津XX医院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,为该单位发放了新的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,并在“天津事业单位在线”发布公告。该医院对市登记局登记服务工作予以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。

  三、法律适用

  (一)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(19981025日国务院令第252号发布  根据2004627日国务院令第411号修订)

  第十条  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,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。

  (二)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(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  2014124日修订)

  第三十条 事业单位的拟任法定代表人,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,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。

  第三十一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  (一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;

  (二)该事业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。

  违反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产生的事业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,不得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。

  第四十五条 事业单位的登记实行需要变更的,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变更名称、法定代表人、宗旨和业务范围、经费来源的,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,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。

  四、决定结果

  按照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,XXXX日,市登记局核准通过了天津XX医院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,为该单位发放变更后的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,并在“天津事业单位在线”发布变更登记公告,向社会公示

  五、说明理由

  (一)上报材料

  天津XX医院按照市登记局发布的操作规程材料清单提供了相关申请材料:1. 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;2. 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;3. 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和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;4. 拟任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5. 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正、副本原件。

  (二)依法审核

  市登记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,在受理、审核、核准、复核等各环节,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,及时解答申请人提出的问题,顺利完成该医院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。

  六、典型意义

 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,是代表事业单位法人行使民事权利、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。由事业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,既是法规的明确要求,也是实际工作的需要,对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活动,充分履职尽责具有重要意义。在主要行政负责人发生变动时,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及时进行变更登记,重新申领新的法人证书,以确保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信息真实准确。